法律问答

治安拘留,不参与争吵,只是看着,有权记录供词吗?

2020-03-18 09:3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拘留共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后两种拘留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  
    (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  
    (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  
    (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二)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上面已经谈过刑事拘留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犯,而司法拘留适用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人;  
    (2)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则由人民法院决定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羁押所看管;  
    (3)与判决结果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之间无任何关系;  
    (4)期限不同。司法拘留的期限同行政拘留一样为15日以下。
  • 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都动手,发生互殴的,双方都应受到处罚。
      
    1.经鉴定:被侵害人属于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不要求鉴定的,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2.经鉴定:被害人属于轻伤或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量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
      
    (2)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之间发生殴打,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4)双方均有主观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对治安拘留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