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姐去年离婚了,我姐姐上个月去世了,留下了约20万笔存款,但现在这笔钱被他的前夫拿走了,因为没有密码,我姐姐有两个孩子成了家庭,我的母亲还在,请问我姐姐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如果她的前夫没有拿出钱,两个孩子和我的母亲可以告他,有什么资料准备,如果两个孩子放弃继承,我的母亲可以告他/她?

离婚
2020-03-18 10:4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产继承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3、登记过户
    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二、股权继承
    1、根据《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2、继承公证 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股票继承
    1、继承公证 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股票过户手续 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
    4 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
    四、存款继承
    1、继承公证 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 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份额。
    3,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4,对于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 离婚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子女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五条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总之就是看孩子由谁来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