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知道如何处理第一次交通事故,请帮忙解决这个主意!我的车转身,非机动车在两扇门之间撞击,闹钟后,我带两个非机动人员到医院看不到任何东西,但是现在对方不愿意处理,必须说复核处理这个事件!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吗?

2020-03-18 11:1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用人单位所遭受的损失。劳动者因一般工作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不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重大过失,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责任人在法律行为能力范围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事故不会发生而未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事故及损失为过失。
      一般过失,是指行为人在通常情形下无法预计自己的行为将产生何种后果。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的责任认定、罚款、调解、损害赔偿等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最高位阶的法律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判断道路交通事故成因,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该条例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细化。
      
    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这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程序方面的依据,由公安部发布,地位低于前两部法律法规,但该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现场处置、责任认定、处罚、赔偿调解、简易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
  •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认定的程序为: 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申请复核。
    必须是书面申请,并且需要提供支持你的理由的证据。
    2008-8-17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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