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员工医疗保险在11年内因被保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退出而退出,现在要重新进入员工医疗保险,XX门补8年医疗保险,合理吗?

2020-03-18 12:53: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交通事故中关于自己责任造成的医疗费可找保险公司报销。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对象有:
    1、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镇居民;
    2、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二年);
    3、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4、城区内外来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
    5、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城镇被征地农民(包括自理口粮户、已经征地没有办理手续的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
    6、家庭为单位参加城镇民基本医疗保险。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一般而言城镇医保的报销比例为: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 关于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全省境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上用人单位中非城镇户口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原则上暂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条件成熟需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各统筹地区决定。
      《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市区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大学生均属于居民医保保障对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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