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中介租的房屋,立刻快期满了,可是我的保证金收条丟了,我要去退房流程被告之保证金不可以退回,合同书上的确有有关条文,那样我的保证金确实就拿不容易来啦么?免费在线等

2020-03-18 12:5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其经济损失,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也会得到支持的。但是,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主要是指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或房内噪声大,影响购房者身体健康和居住的情况等。
  • 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
    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 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丢了的,保证金仍可以要求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一般都会有一式几联的,如果给你的收据原件丢失的,可以向收取单位说明情况,由收取单位将存根联复印一份给你,并要求在复印件上盖上对方单位的公章或财务章,这样,复印件和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凭此复印件直接要求对方退保证金。
      或者,也可以在具体结算时,由你单位向对方出具原保证金收据丢失,声明作废的证明,然后再由对方退还保证金。  如果对方不肯合作的,则应该设法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交付保证金的证据、对方的招标文件、相关通知等证据。
    到时如果对方不肯退保证金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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