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女人说孩子还年轻,等待一个大点给我,然后我给了女人赡养费的权利,并答应给孩子500元一个月,孩子七岁了,我想把孩子交给我,但是女孩不给我,我说不给,现在女人会告诉我,我能还孩子吗?

离婚
2020-03-18 13:0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双方无书面的财产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男方存在过错,对于共同财产其应不分或少分,你还可以要损害赔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根据双方及子女的具体情况如身体、经济和生活环境等,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另一方支付其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 其一,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但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除外,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先听取子女的意见,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其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若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等重大过错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抚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
    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
    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