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盆友在2009年5月20号借走我10万.写了借条,而且写了一张还款协议,分十个月结清,每一月1万,但到如今也有1万没还,电話都不接,我提前准备提起诉讼.但借条早已超出2年提起诉讼有效期了,不清楚提起诉讼是不是能够拿回这钱?

2020-03-18 13:5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有5日、15日、30日、3个月四种情况。  
    1、起诉期限为5日的。例如,治安行政条例或其他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的行政案件。  
    2、起诉期限为15日的。例如,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商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都作了起诉期限为15日的规定。  
    3、起诉期限为30日的。例如,税务、资源、海关等行政案件及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海关法等规定了起诉期限为30日。  
    4、起诉期限为3个月。这是我国行政法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最一般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提出。”此外,专利行政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197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的用途、数额、币种、利率、还款期限及方式等的条款。 198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由关规定。 199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状况、财物状况等真实状况。 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综上所述,个人系自然人,根据问题的描述,自然人为贷款人,公司(法人)为借款人。 为最大限度的保障贷款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双方借款合同的如约履行:
    1、在合同之中约定明确借款的用途、数额、利率、币种、还款期限及方式、以及逾期还款逾期利息的支付方式及计算方法。
    2、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对借款合同的订立过程进行公证,保证借款合同的订立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保证借款合同系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
    3、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下,由担保人偿还债务或以担保人拍卖的借款优先受偿贷款人。
    4、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与贷款业务有关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综合评价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前景,以及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收益预期和偿还能力的评估。 做到最大限度的降低借款风险。 以上就是对于公司向个人借款借据的相关规定。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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