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加入小吃店,总公司的加盟费用太高,从熟人加盟的分店进货或者采购秘方,店名没有变化,加盟该商品的上司同意和我签订合同,我开的店属于他的分店,之后总公司调查侵害由他负责

2020-03-18 14:3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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