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过,1、在交通事故中平等的责任,对方车辆,我们的摩托车,2、我们的司机,手骨折,没有做手术,住院保守治疗,我们的乘客小腿骨折,手术治疗,出院后2月,医院建议出院后3个月检查骨折愈合情况,3、住院治疗费用双方各付一半,现在我听说

2020-03-18 15:1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是交通事故后众多赔偿费用项目中的其中之一,在青岛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呢?   交通事故误工赔偿计算方法   
    (一)概念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 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2、护理人数  
    (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护理级别  护理级别是确定护理费数额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而护理级别又是由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情况决定的。  
    (1)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2)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3)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    
    (4)护理级别  依照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的规定,应根据病情或残疾等级分为四级,即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护理费是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按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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