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15年8月在自家的空宅基地,和侄子孙子3家一起写了农村住宅建设用地的申请。 申请人是我父亲侄子孙子的名字,我父亲是第二名,哥哥是第三名。 想通过现在的协议把土地建设用地的批准书改为我父亲的名字,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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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也就是说,当事人如果想申请宅基地,应该先办理分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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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继续承包,您父母 祖父母的土地由 您们兄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房产没有遗嘱,由你们兄弟继承。 建议协商解决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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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更改。
一、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二、参保人本人改名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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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