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不知道的网站上买了1980的XX水果6Spuls付款后,我觉得没有打开电源,包装拆开的质量很差,拒绝了之后,自称XX水果公司的人对我说是恶意下单,把电话录音上传到律师部。 如果一天内没有付款的话,我会赔偿手机费用的3倍的价格。 我想和你商量这是不是真的

消费者维权
2020-03-18 16:5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货到付款成为如今购物一种新的支付方式,但是货到付款往往买家都不会验货,看一下外包装没有破损就直接签收了,此时如果遇到骗局的话就很难维权了,所以在使用货到付款方式购物时需要打醒十二分精神。最近,全国多地上演了一种“39元货到付款快递”骗局。如果您经常网购,或者帮子女、朋友代收快递,那么在签收前,请先确认快递人的身份。否则,一旦您贸然付款,拆开快递,会发现包裹内没有“商品”,只有“陷阱”。消费者在使用货到付款方式购物时,可以这样做防止骗局:
    1、如是自己购买的商品,首先应该是开箱查验是否完好,对于一些不明来历的货到付款快递更要留个心眼;
    2、如果是其他人寄来的邮件,可以找寄件人确认快递的真实性;
    3、如果快件单上没有具体的寄件人,自己又没有购买相关的商品的话,最好直接拒收,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因货到付款骗局导致财产损失较大的话,建议可以报警,同时找个拒绝货到付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 产品的使用人、消费人因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向生产者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后果是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给予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反之,是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原因而由产品的生产者给予赔偿,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因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因销售者提供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  
    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  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 1、录音是否有效,主要看来源合法,是否经过剪辑,来源合法的完整的录音是不需要本人同意的,也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证据  
    2、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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