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丈夫离家很久了,我叔叔和我在网上聊天,勾引我,骚扰我。最后,他妻子发现,请我赔偿精神损失,母亲强迫我给他们钱。我忍不住给了1万美元,然后他们还没完,问我丈夫5万美元,但是她的女婿还是骂我,侮辱我,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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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他人行为是侵犯公民的
名誉权,而不论采取何种形式。《民法通则》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民事责任:民法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
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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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
离婚。那么一方的骚扰行为已经干扰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涉嫌违法,另一方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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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因下列
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1)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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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名誉诽谤造成精神损失可以申请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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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