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担保我叔叔的贷款,现在他没有银行起诉我父亲,我的农村宅基地将被银行封锁?如果转到我的名字,请我偿还贷款?

2020-03-18 18:2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放贷方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如果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 被银行起诉,无非就是欠款。还款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恶意欠款也叫恶意透支,是相对于善意透支的一种违法行为,恶意欠款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在超过期限、额度内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主要有如下特征:  
    (一)超出了透支限额,是否超过透支限额以信用卡帐户余额轧差数是否超过限额为准;  
    (二)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  
    (三)超限额或超期透支前没有取得发卡行授权的许可,包括逃避授权、伪造授权和骗取授权等情形;  
    (四)透支人主观上有非法占用发行卡资金的故意。  透支人的恶意透支行为,侵害了发卡行的合法权益,按照《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应承担返还透支款和赔偿损失的责任。除此之外,恶意透支还可能导致持卡人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有些恶意透支会构成犯罪。  
    二、信用卡恶意欠款有什么后果?  恶意透支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信用卡在不同地点频繁使用、取现,每次使用取现的金额都在银行规定的限额内,最后形成大量透支再携款潜逃。  
    (二)持卡人申领信用卡时弄虚作假,伪造身份证、私刻公章、伪造保函证明等骗取发卡行的信任,从而领取并持有信用卡之后进行恶意支。  
    (三)持卡人通过假消费等方式套取银行的资金。  关于恶意欠款的后果:恶意欠款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或者规定期限的,仍然与银行保持者联系,一般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属于欠钱没有还的问题,银行可以去法院起诉,然后法院判定持卡人还钱,依法执行你的个人其他财产。  但是如果持卡人欠款后故意避而不见,超过期限或者经过银行催告仍然不还,并与银行失去联系,银行可能就会判定持卡人恶意透支了,就会去公安局报案,立案侦查,这样就会依据刑法来执行。  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1、担保贷款案件中的担保人,在被起诉后,除非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已经全部偿还欠款,否则,永远无法了事。
      
    2、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即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具体担保责任区分下列情况确定: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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