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月初不小心驾车撞上一横穿马路的行人,对方脚骨折,假牙掉了。交警判双方责任,但考虑对方年纪轻大,交警让我认了主要责任。对方家属说不管交警怎么判,现在要求我全垫医药费,怎么处理才不纠心!

2018-09-14 11:4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责的情形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基本原则:
    (1)误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的收入;
    (2)误工费还包括兼职的收入;
    (3)误工费必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依据,对于单位没有扣发的收入,不予赔偿;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收益;
    计算标准: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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