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2014年请朋友借贷,中途到期,下星期一到期,他说没钱,他朋友说贷款的名字是我的,他说我不完就给他保证,他保证的时候,我不知道,也和他交流

2020-03-19 01:5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超过了偿还期限,但借款人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放款。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
    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  所谓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
  • 你好。贷款争议诉讼时效从还款期后开始计算,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没有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债务人没有主动履行债务的,则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后,如果债权人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借款人或者担保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对抗借款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已经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只是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诉讼时效将中断,你仍需承担担保责任。
  • 1:应当积极协商还款,不要把事情扩大化,对名声有很大影响。
    2:如果金额不多,可与家人坦白,度过这一段时间。
    3:金额高有可能会被起诉,积极应诉吧,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金额过高,或者一致不还,极有可能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对生活会产生极大的不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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