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人们两地分居快2年了,能够 全自动离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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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概念。
结婚以去登记为准,即以办理结婚证为准,相应的是,
离婚也以办理离婚证为准(如果是
诉讼离婚,则以判决书为准)。所以说,结婚和离婚都需到相应部门办理书面手续,故不存在所谓“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
其次,
婚姻法规定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构成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这个规定有三个要件,一是要分居满两年;二是分居因感情不合引起,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等因素;三是即使符合前面两个要素,也仅是属于被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方提出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需要有
证据证明,并被法院采信,继而可能法院支持主张离婚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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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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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律师回答:
1、未办理法律规定的,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
2、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领取《》,如果无法协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3、对于孩子的
抚养,法院会判给最有利于孩子生活、成长的一方,(如经济收入、家庭环境等)
4、在离开的几年里你定时寄钱给孩子做抚养费,你应该保留证据。
5、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费按当地的生活水平为标准,至少可以满足孩子的生活、教育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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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只是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离婚有两个途径:
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一方提起诉讼离婚。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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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