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是自身复印還是档案局工作员给复印

离婚
2020-03-19 06:33: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书仅仅是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
      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上应载明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参照《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时有效的,只要约定明确,民政局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的。
  • 离婚协议书是指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的事项自主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就共同财产的划分进行说明并就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进行说明。达成离婚协议后可以直接由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并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
  • 离婚协议主要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一个协议。
    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后的书面离婚协议方可生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