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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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2020-03-19 07:17: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刑事拘留的程序:
    拘留的决定。
    (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
    拘留的执行。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2)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拘留的期限。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1、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那么判决书肯定会送给其监护人即家属一份,因为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之一。
      
    2、如果被告人是成年人,那么法院可以不给家属判决书。因为被告人犯罪,但家属没有犯罪,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之一。
      
    3、家属中的近亲属收到判决书后的十日内,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我国的宣判方式仅两种,即当庭宣判与定期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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