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房主,我有一个人在一个婚姻,我只结婚,我只是一个孩子是一个女人,是一个省在同一个市场,我不能搬到女人家?

其它
2020-03-19 07:36: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网父母的户口上迁移,属于投靠亲属落户的情形;n投靠亲属落户情形:n1)夫妻投靠。n所需材料:户口薄、结婚证,非农业户口的出具无业证明。n2)子女投靠父母。n所需材料:户口薄、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出具未婚证明。
    n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投靠子女。n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n4)父母双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n所需材料:户口薄、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孤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n5)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被收养的非直系亲属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儿和孤儿。
    n所需材料:户口薄、收养证,寄养的须出具寄养协议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书。n
  • 迁户口需要手续: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迁没迁户口,同离婚时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结婚户口不迁可以吗?在我国的政策上没有规定户口的具体迁移状况,两个人结婚的话,可以将女方的户口迁到男方那,也可以将男方的户籍落户到女方,这都是没有严格的规定的,属于完全自愿的情况,所以结婚户口不迁可以吗这个问题是肯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