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还在一个盆友详细介绍的亲戚朋友手里购车,交了2030预付款,没签订合同,我讲我想买中配,那里拿车给的标配,到预付款的条子上这标配,由于那时候给了预付款,可是由于订黄金一直在我盆友的身上,因此我也不知道。现在我不要买车了,能够退吗?

2020-03-19 08:19: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车是否签订书面的合同由双方自行决定。
    买卖车辆的行为属于买卖合同的范畴,可以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但是在通常的交易习惯中建议写一份书面的买卖合同,这样有利于避免纠纷,规避风险,并在买卖完成后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只是国家规定车辆实行登记制,需要到车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后,车辆的产权转移才算完成。
    二手车买卖后未过户,实际上是未完成全部买卖交易而已。而未完成的责任,就必须自付了。
  • 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以下这些: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

    7、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一般情况下,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