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爸爸因酒后驾车撞人,受了死伤,他先开车走,然后回到现场,怎么做判决?如果没有钱,怎么判断?谢谢

2020-03-19 09:2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先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车辆使用人赔偿。《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谓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是指机动车所有将车辆出借给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使用,这种情况下,车辆所有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只要是将车辆出借给有驾驶资格的人使用,出借人(车辆所有人)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另外,对无证驾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受害人有经济损失的,还要予以赔偿。
  •   达到醉驾标准就可处以刑罚,即坐牢。醉驾是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于或大于80毫克/100毫升时驾驶车辆的行为,按照刑法133条的规定,醉驾的处以拘役,拘役刑期为1-6个月。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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