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邻居盆友签署一个借款协议,合同书四年内结清!合同书里边有一条內容就是说若有独特状况,彼此商议后在解决。如今家中急事,能够让另一方还贷吗

2020-03-19 09:3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口人在签订银行借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明确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关系到银行的风险以及审核是否通过,
    借款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二)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
    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
    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
    (三)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
    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贷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补偿金是一个总体原则。
  • 借款合同不还款的时效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诉讼时效经过对方可以提起诉讼时效抗辩。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主张权利,这样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计算,建议你及时主张权利。
    一次要在两年内积极主张债券。
  • 借款合同一般比较正规,有比较完整的合同条款和内容,借条一般只是用来证明双方有借款欠款这么回事。依你所述,该借条只是空有借款合同之名,实际上还是一张借条而已,但是在法律上两者都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如果在借条上能够简单写明借款事由就更好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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