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媳妇带著小孩子去情人家定居,前不久怀着小孩子去岳父家,说小孩子是他的,让岳父把房屋过户给孩子的身上。自婚后,从始至终全是陷阱。目的就是说以便骗领彩礼钱和她如今的情人一起衣食住行。生宝宝的目的就是说以便获得她父亲的财产。如今她们不清楚在哪儿?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做?

消费者维权
2020-03-19 10:1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程序,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权利。
  •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人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结婚1年以上了,要求退还彩礼比较难,但是你们可以自行协商,让对方自己退还部分彩礼。
      彩礼的问题:
      以下情况,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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