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n
2、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n
(1)工资、奖金;n
(2)生产、经营的收益;n
(3)
知识产权的收益;n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n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n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n
(8)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nn 婚姻法n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
(一)工资、奖金;n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n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n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n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n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n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