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朋友公司借了2万元,投资了他们公司,占了8%的股份,但实际上没有办法进入股份。 也没有合同。 2万美元帮助他向别的公司支付项目开发费,有支付证明书。 支付证明书的名字是我,指定了向他们公司支付的项目。 现在他们公司黄了,我可以还钱吗?

2020-03-19 14:3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诈骗案破案后,应当及时找公安机关要回款,如果不能发还,最后找法院退款。《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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