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强制执行难吗,另一方沒有可实行资产该怎么办

2020-03-19 14:3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法院多管齐下破解“执行难”:
      要想破解执行难,不能单靠法院的力量,多部门联合、公民与法院积极配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一方面,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使得“老赖”无所遁形,促使“老赖”尽快履行义务。
    同时,积极推进司法网拍措施,通过网络拍卖更好地解决变现难问题。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和单位都有义务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在执行时不应有推诿、怠惰的行为。另外,公民在投资时要树立风险意识,须知盈利与风险并存。
    为了更好地维护个人的利益,市民在投资时一定要慎重,并对企业资产与情况有详实的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全社会的配合,只有通过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才能营造良性的执行环境。
  • 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如原物已被变卖、损毁或转移,在照顾当事人生产和生活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折价抵偿,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从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除。
      在审理阶段,法官可根据案情的需要,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进行实地勘验、拍照或录像,必要时甚至可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使涉案财产相对“固定”。这样做既有利于查清财产的具体数额,又可使财产免受损坏和转移,也可以在当事人对财产进行损坏后法院要求其进行赔偿时提供依据,为执行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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