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现在住在祖父母的房子里,两个老人已经死了,现在我们想离婚,希望房子能给孩子们,丈夫急于离婚的程序,说不要做,可以写房子上的离婚协议给孩子们,请问这样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20-03-19 15:0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只要这份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不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那么这份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一方事后违约,对方可以凭这份协议起诉维权。
      《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