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她父亲做生意,跟我父亲借7万美元,现在要离婚了。 她父亲不承认那笔钱是我父亲直接转入妻子卡里的,我妻子交给了她父亲,现在她没有把转入的记录交给她,那时父亲说这笔钱是公司借给别人的手机,并且还催促微信向我父亲借钱

离婚
2020-03-19 16:27: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建议当事人收集诸如借条、欠条、收条等直接证据,假如没有直接证据则收集证人、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然后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因为债权一旦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债务人就享有时效抗辩权,就可以不用清偿债务。
    2.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切实充分,法官就会采信观点、判决胜诉。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应该尽快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因为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时效,就是判决生效后2年内。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但是更多的财产线索以及证据还是需要当事人进行提供的。
    4.如果被执行方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被执行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和诚信档案中。
    这样就会限制被执行方的银行借贷等金融服务,被执行方可能也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执行司法拘留。
    5.如果被执行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就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作了列举式否定性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不是的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借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看做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否则,不行。
  • 如果债务人借债不还的,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所以,员工借公司的钱不还的,公司在协商无效的情形下,公司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员工还钱,但是否提起诉讼,由公司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礼钱"是赠与行为,不是借贷,所以这属于资金转移的一种方式,不受法律保护。"我结婚她不来也不随礼了,怎么把礼钱要回",难度很大,除非她愿意给你,否则尽管你通过法院起诉对方,法院也不会支持难度诉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