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注册结婚,但是与一个孩子然后分居是婚姻?

2020-03-19 17:35: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一、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二、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三、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四、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 ,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婚姻法》等法律规定:
    (1)符合法定年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1、《婚姻法》第三条第2款明文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3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结婚登记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中国公民申请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双方须具备哪些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可证明其身份和国籍的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具备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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