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在口角打架,C在前面劝阻过程是一个切口(C伤是二度轻伤),请问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错误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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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17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 刑 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根据上述规定,不知你说的未成年人是多少周岁,如果满16周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就应付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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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行为人则构成犯罪,依据《刑法》将追究其刑事责任。量刑标准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伤残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鉴定结果是轻微伤的,可以做治安处罚。就法医鉴定而言,当然是轻伤一级比轻伤二级重。
若行为人即使进行赔付,且得到伤者原谅的话,一般不会被起诉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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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打架造成了对他人身体伤害达到了轻伤以上的后果,因而触犯了刑法【
故意伤害罪】量刑上,司法解释中规定,使一人轻伤的,6个月-1年6个月有期徒刑。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考虑自首的情节,在量刑上一般会从轻,判6个月左右。这样的案件,造成的伤害不是很大,但是不判刑又不好,因为要考虑被害者的利益和内心情感。
一般而言会是缓刑,也就是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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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