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婚三四年,两个男孩,一个人,现在因为山上的男人卖地,而我的大儿子没有股份,那个男人要求把账户搬回去,等着钱,孩子的账户回来,可以吗?如果我同意搬回去,不等于放弃支持权?你能搬回去吗?

离婚
2020-03-19 18:2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现行的户籍管理规定,离婚后凭离婚证或判决书将户口迁回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向原户籍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书,同时递交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户口本、户籍证明等证件,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然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 1、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不会支持。所以只要你不签协议,他拿你没办法;
    2、关于永远放弃抚养权是无效的。如果现在离婚孩子肯定跟你,那么以后如果在孩子的抚养上你有过错,男方才能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而且只有诉讼才能变更抚养权。因此对方即使宣称永远放弃抚养权,如果你有过错他还是可以到法院告你的,只要你没有过错,即使现在不签协议孩子还是你的;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