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就是物业公司,今日二月租赁一套租金户房租只交给五月份,后一直未交近期二个月联络不上人。租赁期九月一日期满。物业管理能否开门锁,因租赁户家里有物件

2020-03-19 19:2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关于继承房屋出租的问题,具体如下: 如果严格来说,子女是没有权利的。出租房子必须要有房产证,而且租客一般也是要看房产证和身份证来签订合同的。
    如果子女没有父母的授权书,那么合同签订也是无效的。
    不过我国的现状就是,很多人不看房产证,直接付钱租房子写个证明就了事了。如果事后子女父母要求对方退租,租客是没法拒绝的
  • 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变更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有关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 根据我对物业费诉讼时效分析,时效一般是2年时效期间。 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该权利起2年内不行使的,丧失胜诉权。 你所说的事实符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年。 若这期间物业一直催缴,通过其他方式行使。
    以该行为最后一次行使完毕时起算。 就是说如果物业在一直积极的行使权利,请求你的给付行为,那么期间行使一次就发生一次诉讼时效中断,2年期限从该行为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
    物业收取费用,就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怠于履行维护,维修,管理,养护义务,或没完全履行义务。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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