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来一个一手店面首付款5成借款5成,是个预售房3月30号买的要等2020年1月拿房后才交货按揭贷款款,5月中下旬房屋出售市场销售通电话说金融机构也要交1成首付款才可以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我讲没工作能力付款要退房流程,假如退房流程需付百分之二十20的合同违约金,有效吗,应该怎么办,不便诸位出出想法,谢谢

2020-03-19 20:4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只付了定金,还未交首付,根据销售合同,若购房者不履行 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这个阶段发 生的退款经领导审批直接根据合同约定责任办理即可。
    2,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买卖合同,其处理方式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3,如果说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
    则购房人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但如果购房人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此时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
  •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既不能弥补购房人损失,又不能对开发商起到制约作用。
    二、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 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流程如下:
    贷款人准备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
    然后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会审核贷款人及贷款人家庭的征信情况,如果征信没有问题的话就会打电话审核贷款人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
    审核通过后银行就会叫贷款人把产权证拿到银行;
    银行拿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后放款;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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