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昆明买玉被一个欺诈消费者叫做经理,它是与导游,我想咨询看看我是否可以退货,哪家商店没有标志,没有正式的发票,收据有名字在国家企业网也找不到,我的朋友还说我们买玉的价格是5倍以上,我可以退货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3-19 22:5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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