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午8:30我开车回家,有一辆车停在快车道上,没有三脚架,我追尾巴,交通警察随便说是我的责任,付给我7000元给别人,为什么交通警察没有录像给我说是我的责任,我要打官司?

2020-03-20 01:1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发生连环追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连环追尾。一般情况下,五车以上连环追尾,第一辆车通常情况下没有责任,最后一辆车基本会被判定负主要责任。
    当然,这并不是“铁律”,如果追尾事故由第一辆车违章驾驶,比如:高速违规倒车、强行变道等原因造成,那么第一辆车也会被被判定有责。
    连环追尾事故在5辆以上的事故,事故可以分割成单一事故就按双车事故进行判定; 如果多方陈述有出入,则通常按照“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的原则进行赔偿认定。
    如果出现复杂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认定追尾责任。
  • 对于交通肇事追尾责任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变道追尾责任的认定?
    1、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2、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3、超越前方正在调头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4、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