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您好,企业明确提出由于业绩不太好,必须降低职位,规定我换岗,假如不愿意换岗是不是能够取得赔付。我还在这一企业工作中了7年8月,假如谈赔付,能够取得是多少赔付额度

2020-03-20 07:4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是因为你本人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单位给你调岗后,仍不胜任的,单位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单位是可以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提供有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相关证件,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单位还需要根据员工的上班时间按照相关文件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 转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中对此约定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不接受转岗即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调整工作岗位的,应当经过劳动者和单位协商解决的,不应当由单位一方决定的;如果无法协商的,则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补偿金的,数额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的;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2、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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