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这样。 父亲被摩托车撞伤了脚,现在脚的走路有问题,对方负全部责任,驾照晚了半年,现在他连住院费都没有

2020-03-20 08:1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驾驶证的简称,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车辆管理所有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上的;  
    (四)涂改、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  
    (六)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八)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驾驶证换证过期怎么办:  “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上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可通过到车辆管理部门查询确定后,可以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重新申请驾驶证时,驾驶人应持《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和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提交的证明、凭证,到原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住址所属车管所,按照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的规定,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换证期限: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对于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 第一,收集相关主张赔偿的证据,比如医疗费和交通费等,对于误工费、营养费等可以暂时高点估算。如果可能构成伤残,那么带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根据伤残情况再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第
    二、尽量与对方协商,即使对方态度强硬,也可以积极协商。当然了,同时也要做好起诉准备,比如收集相关车辆、车主和投保保险公司的信息。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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