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
2020-03-20 09:34: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夫妻俩离婚时既然有协议住房归子女所有,就可以有离婚的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子女一方名字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u300
  •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 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 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让孩子仍同居,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自1994年2月1日起《婚姻登记条例》实施起就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离婚后共同生活,只是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的,法院应责令其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再行起诉,否则法院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