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结婚没到一年,一直争吵不断,性格不合,后来我怀孕了,一点都没有改变,吵架的时候我生气要引产离婚,他不同意,后来吵得太累了,他要引产离婚,我不同意,他们家就抢我的钥匙,把我赶出来了,逼我引产离婚,不然他以后也不会管小孩子(有短信)后来我和他达成协议,签了协议,同意引产,但是他出手术费和安排人照顾一下,引产完后,女方没过错,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否则补偿女方3万块,现在引产完,我只能住在娘家,他家也没有一个人问,一个人管,他就出院给了我妈800块,就没有来过了,打电话也不耐烦,就是一门心思要我离婚。我想问,协议是不是有效?我能采取怎样的法律措施,谢谢你

离婚
2018-09-14 13:5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是要经过双方同意再制定协议才可以离婚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坚决要离婚,那么可以诉讼,法院就会进行协调确认关系是否已经破裂,或者你可以出示对方一些实在不合情理的证据,依据这些来做出判决。还有一种不需要经双方同意离婚的方式就是分居两年,达到两年就可自行离婚。
  • 怀孕期间一般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请问男方想要离婚的原因是什么?你现在是否有意愿离婚?法定程序的话只有你想要离婚才可以提起的,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
    你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你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结合司法实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