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人无法偿还担保人的担保人有可能免责吗?

2020-03-20 13: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形式。如果你们之间约定的是一般保证形式,则您对债权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可以要求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本人,在执行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债务之时再来要求您承担还款责任。
    若约定的形式是连带保证的话,则债权人既可向债务人主张也可向您主张……同时,若未约定保证的形式的话,法律推定为连带保证。。。但是,您也不用太着急,担保的生效需要一定的条件和形式要件,不知道你们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能够生效,可不可以作出有利于您的解释,这个需要分析一下。

  • 1、因主合同无效,而免除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主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担保人确有过错的,则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担保人明知债务人以欺诈手段与债权人订立借款合同而仍然担当保证人,则在主合同被确认无效从而保证无效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被担保的经济合同确认无效后,如果被保证人应当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除有特殊约定外,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2、担保合同本身无效,则免除担保人的保证责任。通常表现为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使得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的担保合同。按照《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合同)无效。故,在此情形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无效,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有证据证明担保人确有过错,则同前所述,担保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在贷款中,为了保证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为借贷法律关系进行担保。一般情况下,贷款人会要求借款人找其他人来为其担保,从而保证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是还可以找担保人主张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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