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卡车司机没有资格保证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吗?

2020-03-20 13:17: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保险公司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 关于这个 从业资格,在保险业一直存在争议;虽然交通部《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营运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应当持有相应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另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该规定第九条也明确,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但是,就是这些规定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从业资格是对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其不涉及对驾驶员驾驶能力的考核。
     其实从业资格与驾驶资格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从保险条款使用的文字看,驾驶资格指的应是驾驶机动车的能力或资格;因此,从业资格的有无与能否驾驶机动车并无必然联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即使无从业资格也可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
  •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如果保险合同没有在这方面给予明确规定,保险条款中所列的对于驾驶人员的限制仅为:“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对于有没有从业资格的没有要求,那么在保险赔偿时,只要手续齐全,不论驾驶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保险公司都应该负责赔偿。

    没有从业资格证与事故的发生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也不能显著增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进而增大保险公司理赔风险,故不能成为保险公司免除其承担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还有一种情况,是必须合同里面有具体规定,对于缺少保险理赔必需材料的,给予减免百分之多少的理赔金额,这样的情况下,原则上就可以按照合同进行理赔。一般情况下,货运汽车无从业资格证发生保险事故理赔减免百分之二十的理赔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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