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裂开,媳妇告诉我|出钱就离异,结婚后苦钱所有在我的老婆手里,包含财产和房地产,所有被他卖掉,钱也在她手里!我手,又没现金,都没有储蓄。人们产生了嘴角,他打过我,因为我打过她,我讲我没有钱因为我不离异,二天后她自尽了,我想不必负法律依据是否会入狱?

2020-03-20 13:4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就该案例而言,虽然作为孩子的父母在离婚后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由于一方坐牢,那么孩子的抚养权肯定归属于另一方。

  • 1、没有法律责任。对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理性处理问题,对于自己实施的自杀行为所要面对的后果有充分的预知与预判,仍然为之,那么基于该不负责任的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对方自杀的信息,无论真假,首先要使用录音手机记录对方的自杀意思,随后报警,要求警方救助,如果对方释放假信息,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如果对方果真当面自杀的,当事人应尽力规劝,事情如果还是发生了,应当尽力救治,做到这一点,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婚姻自由权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当事人的老公如果确实想挽留当事人,应当通过情感打动,同时解决双方的分析,就当事人一方提出的问题予以明确的解决方法,并努力通过实际行动向当事人一方证明自己可以解决导致双方感情有障碍的问题,认真对婚姻负责到底。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对婚姻、对家庭负责。如果以死相逼,以道德捆绑,是绝对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婚姻法32条规定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不得因当事人的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2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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