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欠我钱。有借据,如今自暴自弃不还款、可是她有2个房屋新建,都是给他人建的,有哪些方法把她房屋停产!提起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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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还,即可持相关
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
违约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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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
连带责任的保证,如没有约定
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6个月,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必须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则适用
保证合同的
诉讼时效。如果在这六个月内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所以说,关键在于2011年到期之后的6个月内,有无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有的话,就适用保证
合同的诉讼时效,这意味着还是可以去起诉保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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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因
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您说的借款纠纷只要发生在国内,是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
会当作涉外案件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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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