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股权后,由一个老总又回收了人们的绝大多数股权,也有少部分人沒有卖给老总股权,如今人们也不清楚自身是原先的股份制公司還是变成私人企业,2019年烤火炉费都不给了,讲好的个原工资待遇逐渐的也没有了,人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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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均无需进行清算。
2、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各方需要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被收购企业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被收购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继。
4、被收购企业的收购价款由其股东按原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分配。因此,在吸收合并过程中,清算不是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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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收购流程回答如下:
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
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
债务转移协议;
7、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8、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对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0、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11、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12、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
风险防范预案(可选);
13、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可选);
14、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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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谓改制,就是打破旧的经济体制下以所有制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建立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以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定义准确地指出当时国企改革的工作重点——将全资国有的企业转变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改制即是国企改革的延伸,是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完善和深化的过程。
二、转制和改制这些都是十分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意义基本相同,都是指在国有性质的企业、事业等单位,改变产权结构的一种方式。通俗地讲就是“国有”的性质或“国有成分”比例有所改变了。
三、但改制和转制也是有区别的:“转制”相对具有整体性,多指国有性质的整体转换,如国有企业通过出让等方式变成民营企业,全额拨款的国有事业单位变成自负盈亏的企业等等;“改制”的概念相对大一点,只要国有性质的成分或比例一有改变即可称为“改制”,如国有企业引入外部投资,实施股权多元改造等,“转制”仅是改制的一种特殊情况。
四、在不需要很严谨的表达时,这两者基本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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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