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去年五月一个朋友向我借了4000元,打破了一张纸条,但没有写还款日,口头说了三天,但是多次不给,我现在做什么?

2020-03-20 15:1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你拿着刀子逼着我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到的别人利用你在书上的签名伪造了欠条,从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认为它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你必须证明。比如,你可以证明除了签名,其他内容都不是你的笔迹,因此不予承认。你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明,这个欠条是某人自己伪造的等等。 
    2.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 一个借款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只有具有有效的欠条,才能够在债务产生纠纷时进行追讨。
  • 欠条是有效的,欠条法律保护的期限应该是二年,从欠款之日起的二年内你应该主张对方还款。如果二年内你没有主张对方还款,有可能超过法律保护二年的诉讼时效。两年内你如果主张过,保存相关证据,可以中断时效。
    可以随时问他要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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