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的身份证丢了,现在在北京工作,结婚七年了。 结婚证书有双方户口。 我一直没有把户口迁到男性家里。 现在政策的原因,必须把女性户籍转移到男性家里。 妇女办理身份证需要时间和金钱。 这种情况下,能办理转移手续吗? 双方都是农村转移的农村户口

2020-03-20 16:1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迁移手续请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离婚后北京户口迁移政策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工伤赔偿是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本人实际平均工资计算的,不是按照户口性质计算的。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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