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被车撞刚住院,另一方车有商业保险。车险公司要我把医院门诊里的消費总明细也有其他一些消費有效证件送至市区车险公司,这一得叫我送来吗?车险公司不到人上门服务解决的吗?以及是要把这种消費明细给车险公司還是立即上告好呢。

2020-03-20 17:5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车祸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提出索赔请求。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
    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 车祸住院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可以根据已经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找交警部门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的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交警部门对于一般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一周内有权扣押肇事车辆,在此期间内如果无法主持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对扣押车辆应予以解封放行。
    为维护您父亲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父亲积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肇事车主,并可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要求法院保全肇事车辆。(可以要求其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
  • 出了车祸,一般有交强险赔付,如果有商业险的话,也可以由商业险赔付。但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一般车辆都具有交强险。交强险项下有三项费用,但是根据所负事故的责任不同而有区别的:
    1、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有责) 100元(无责)
    2、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有责) 1000元(无责)
    3、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有责) 11000元(无责)
    其中交强险中所说的
    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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