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到爸爸妈妈的房屋,赠送给己婚闺女,房产证名字是闺女的姓名。因也有三万的价差和房子装修钱是闺女夫妻所出,现闺女两离婚后,房屋男性有权利分一半吗?

离婚
2020-03-20 18:5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夫妻离婚的,对于女儿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支付年收入的20—30%之间抚养费。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  当事人离婚后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卖买过户手续。
      需要当事人个人拥有住房全部产权,如果是和离婚的前任配偶共有住房权益,需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起和买家到房管部门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 一、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但在审判实践中,通常会区分物权变动和合同效力的不同性质,“租赁行为”区别于“买卖行为”,若承租方系善意第三人,则其与部分共有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