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高级政工师,05年在市管机关事业单位下了聘书,在没调节相对薪水时就城区下发为区属,之后没续聘薪水也没调节。我想问一下离休时薪水等能够享有高级政工师相对的工资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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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因此,劳动合同上要写明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构成的必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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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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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要以下条件:
1、达到法院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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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