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没有必要用个人债务偿还双方

离婚
2020-03-21 03:05: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平均分配,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通常应当共同承担。双方分配财产时如果确实有一方生活困难或者患病的情况下,应当适当多分,对其进行照顾;双方约定的财产分割情况,通常只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并生效,不能够对抗债权人。
  •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 共同偿还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需要补偿的。
      夫妻二人婚前的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结婚也不能改变这一原则。如果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则其行为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利。
    如果双方离婚,另一方可向其进行追偿。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